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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安徽自贸区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至县级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除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外,安徽自贸试验区所在地食品生产企业可就近向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 同时,自9月1日起,对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所辖区域内的食品小作坊登记实施告知承诺;对全省范围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换证、变更实施告知承诺,只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申请当天即可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先法定10个工作日办结的事项,现在“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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