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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子花77万元买的路虎,竟是事故车!4S店的解释是…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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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13:21:56

  桂林的谢女士曾在当地某4S店买了一辆试驾路虎越野车,当时以为是赚到了一个大实惠,不料现在却发现一个大麻烦——这辆车竟出过事故!

  2018年7月,谢女士了解到,桂林某汽车销售公司准备出售一辆平时给顾客试驾用的路虎越野车,“我们在那里买过几部车,比较信任。当时我老公看到朋友圈说有一辆精品试驾车,跑了不到1.6万公里,于是就动了心。”

  谢女士觉得机会难得,到车行试驾后感觉不错,就买了下来,各种费用加起来总共花了77万多元。

  然而一年后,麻烦出现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谢女士得知,这辆车在出售给她之前,出过一次事故维修记录。谢女士提供的汽车销售公司维修记录显示,这辆车更换了安全气囊、保险杠、前盖、大灯等,维修费用为31575元。

  谢女士说:“保险公司的记录显示,车子之前出事故撞了,而且维修了差不多两个月。如果知道车子出过那么大的事故,我们肯定不会买。”

  谢女士还称,当时买车时,缴纳保险等过程都是4S店帮办理的,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她这辆车出过事故。

  对此,一开始,涉事的桂林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表示:这辆车并没有维修过,之后又说只更换了大灯和保险杠,至于其他维修记录,只是在保险公司套了个保险。

  但是,看到维修单上的信息,谢女士及其家人很难相信该公司的说法。

  对于谢女士的遭遇,广西桂超扬律师事务所的陈荣尖律师表示,谢女士目前和汽车销售公司的争议点,主要在于公司有没有告知或者故意隐瞒车主谢女士关于这辆车的真实情况。

  谢女士如果能证明她所购的商品,与购销合同或是商家所承诺所告知的商品信息不相符,并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谢女士可以要求商家按照所购商品的三倍予以赔偿,或者与商家进行协商赔付。

  记者了解到,目前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来源丨法治最前线

  值班编委丨王   冲

  值班主任丨罗   锐

  值班编辑丨颜   梦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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