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content}}
近日,市北区阜新路街道抚顺支路社区居民反映:重庆南路41号海滨广场2号楼楼下有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距离楼体较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协调挪移。
收到诉求后,社区网格员立即到现场查看,居民所说的充电桩距离2号楼有8米左右,且没有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相对较少。小区居民表示,安装充电桩已经由小区业委会征求了全体业主居民同意,且物业也不定期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对于来话人的担心和忧虑给予了答复,但是居民依然不放心,希望消防部门进行答复。社区立即联系街道相关科室、阜新路派出所、物业经理、业委会主任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将现场情况告知消防部门,得到反馈电动自行车棚充电桩不存在违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详细解释了办理情况,诉求人对社区的一系列工作表示满意。
通过该诉求,社区认识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下一步,社区将通过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呼吁居民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写下你的评论
{{cell.content}}
{{item.content}}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