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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例教学进校园——这期“京法精品课堂”,我们走进了中国政法大学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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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20:18:36

在司法审判中,如何准确适用《民法典》第580条“申请终止”条款破解合同僵局,对于矫正合同双方利益失衡状态,促进市场交易流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典型案例“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建设性作用,持续推动院校共建合作框架协议走深走实,4月17日, 在北京高院统一部署下,门头沟法院承办的北京法院第17期“京法精品课堂”走进中国政法大学校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北京高院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宋卓基,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毕芳芳及部分干警代表、60余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全市其他法院相关审判领域干警、教培工作人员以视频直播的方式参加。

授课团队以该院审理的“北京某旅游公司诉北京某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案”作为典型案例,从合同僵局及破解的理论、规范、实践等层面,结合法律演变、域外立法情况等,对《民法典》第580条“申请终止”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展开具体分享,并对房屋租赁合同等长期性合同中金钱债务履行参照适用“申请终止”条款进行探索。

在问答环节,授课团队对现场同学们提出的“裁判中如何把握好合同严守原则与利益衡平原则”“‘申请终止’条款在其他类型金钱债务中如何适用”等问题进行一一回应。整堂授课内容逻辑清晰,紧贴理论前沿,既有理论研究价值,又回应了司法实践疑点难点。

授课环节结束后,应邀嘉宾对本次授课分别进行了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表示,此次授课是对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进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的深度融合的有益探索。案例式教学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法典实施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期待与北京法院加强合作,推动更多精品课堂走进校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香香表示,本次适用“申请终止”条款解决合同僵局问题的裁判思路兼顾理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的意义,为“全景式”了解申请司法终止权提供了图景,也是利用司法手段矫正合同双方利益失衡状态的有益探索。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胡云红表示,授课团队从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角度,针对解决合同僵局的法律适用问题做了详尽而周全的分析,回应了当下社会中亟待解决的发展难题,有助于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协作、提高整体经济效率。

《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李泊毅表示,本次授课兼顾法律逻辑、价值权衡,很好地解决了法学理论和现实需求之间的衔接问题,也为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了有力借鉴。

北京高院政治部教培处处长宋卓基表示,本次授课作为“京法精品课堂”走进校园的首次尝试,门头沟法院授课团队经过反复打磨、精心筹备,最终呈现了一场高质量的案例教学,为此向门头沟法院授课团队表示祝贺,也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对于本次授课筹备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案例培育,努力提升案件裁判的影响力;进一步深化案例教学,持续打造“京法精品课堂”培训品牌;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不断推动合作共建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希望北京法院和高等院校持续加强交流合作,联合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为首都“力争率先建成高水平人才高地”贡献更大力量。

供稿:北京高院教培处 门头沟法院

编辑:段旭 肖飞

审核: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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