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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鲁明受审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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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17:22:15

3月30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案,在河北省张家口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于鲁明受审。图源:人民法院报

2022年4月,于鲁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7月被双开,10月被公诉。

双开通报指出,于鲁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纪法意识淡漠;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办理、医院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于鲁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鲁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鲁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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