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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发朋友圈的,要注意了!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08 19:17:55

朋友圈里记录了

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

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经历

都可以和大家共同分享


可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在朋友圈对他人进行

恶意人身攻击

很有可能会摊上官司




近日,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他人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小红的孩子和小彭的孩子同龄,经常在一起玩耍,两个孩子时常打打闹闹。当孩子发生了矛盾,双方家长也互不相让,两家的关系因此不大融洽。一天,小红接孩子放学时,小彭的孩子哭唧唧地告状,说小红家的孩子踢了他。于是,两个家长在学校门口发生争执,小彭气不过,偷拍了10余秒与小红争吵的视频,并配文对其辱骂,在当天晚上7时许发布到朋友圈。


另一学生家长浏览朋友圈看到后告知小红。第二天一早,小红便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此后,小彭删除了视频,但并没有向小红道歉。小红遂以小彭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




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名誉,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小彭都不应该使用侮辱性的字眼,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其与小红发生争吵的视频,小彭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红的名誉权。因此,小彭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小彭在其微信朋友圈公开向小红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小红造成的影响。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微信已成为人们

联络、社交、支付的

重要生活工具

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表言论时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尊重他人、理性文明

一旦使用了侮辱性言论贬损他人

行为构成侵权的

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ND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制作:郝竹然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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