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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提示

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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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12:28:56

周口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田亚楠

近日,消费者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关注度和购买需求增加。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河南省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提示。

明确用途因需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即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是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购买渠道正规可靠。消费者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须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购买。不在无法核实真伪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有合理使用需求的单位采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购进。

查看编号验明真伪。购买时应选择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其包装应标注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期限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编号等信息。消费者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注册证编号的真伪。

标准储存规范使用。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后,需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示的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规范使用。

遇到问题及时维权。如果发现购买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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