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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条孕产妇信息被倒卖给母婴店和儿童摄影馆,判了!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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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1:07:38

卫生院工作人员王某红利用工作便利,非法向母婴店和儿童摄影馆等转售孕产妇、新生儿等生育信息计25124条,其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三年。2022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诉王某红侵犯孕产妇生育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至2020年期间,王某红利用自己在江苏省滨海县某镇中心卫生院的工作便利,非法向当地母婴店和儿童摄影馆等转售孕产妇、新生儿等生育信息计25124条,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3200元。

检察人员调取孕产妇生育信息。

2021年3月26日,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立案,并围绕被泄露信息是否属于健康生理信息、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此案发生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检察机关就管辖权、赔偿数额、公益赔偿金使用等问题加强研究,与相关部门形成“刑事处罚+民事赔偿”同步处理的共识。同年4月15日,滨海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女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就如何保护妇女儿童个人信息、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等开展广泛讨论。

2021年4月22日,滨海县检察院向滨海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王某红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判令王某红承担民事赔偿金33200元,并在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1月2日,法院以王某红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判决王某红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3200元,并在本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泄漏公民个人信息隐患问题,滨海县检察院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现有的孕产妇信息泄露隐患,从制度建立、设备更新、人员管理等方面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

检察人员到卫生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孕产妇生育信息属于个人健康生理信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有重要价值的公民个人信息。生育信息数据庞大,一旦泄露易引发针对妇女的电信诈骗、定向促销、人身骚扰等多种关联违法犯罪活动,给相关家庭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该案中,检察机关在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整治,构建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孕产妇生育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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