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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见习记者 田亚楠 通讯员 连平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网购食品安全,强化互联网销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互联网销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近日,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互联网销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在全省率先组织制订了《周口市互联网销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针对网络抽检与线下抽检不同特点,对网络抽检的范围、设备设施、抽样、检验与结果报送、复检异议、核查处置及信息发布、影像记录保存等全流程注意事项进行了规范。
《规范》明确,凡网售食品涉及的网络交易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或标识生产企业及委托方等四方中,有一方注册地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均在抽检范围。无人售卖机、无人超市等无接触销售食品的抽样工作参照《规范》执行。
《规范》的出台解决了当前周口全市网售食品抽检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填补了网售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空白,为全市网售食品抽检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售食品抽检工作提供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标准,为后期核查处置工作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厘清了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网售食品交易平台的不同规模,结合“双十一”“6·18”、传统节日等特殊时段,科学制订网售食品抽检计划,确定不同抽检品种和频次,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贡献抽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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