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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公布19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鹤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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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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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新乡市红旗区、

经开区、高新区

公布19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详情如下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6号)

2022年9月17日10时58分,接牧野区关于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张某某9月16日到新乡东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密接。张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张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6:25自驾车到新乡东站接母亲回星海假日王府小区家中;20:30骑电动车去文化路亚克西饭店与朋友露天吃烧烤,21:30离开回家,后无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时,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张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陈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7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检测混采结果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陈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东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陈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陈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9:08乘G3186次列车(2车厢11F)从兰州出发,于14:22到郑州东站;14:42换乘G6682次列车(3车厢17F),于15:07到新乡东站;下车后到新乡东站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交集);15:30后乘出租车,于15:50到河南科技学院;16:00到学院11号楼附近爱尚打印店打印东西;17:00到11号楼323宿舍放物品;19:00到学校二楼食堂打饭后到学校隔离室吃饭,其他时间无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陈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徐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8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检测混采结果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徐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东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徐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徐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1:12从咸阳乘坐D3502次列车(8车厢11F号),于11:37到达西安站;12:10在站内换乘G862次列车(03车厢08F号),于14:12到郑州东站;14:42换乘G6682次列车(2车厢15D号),于15:07到新乡东站;下车后到新乡东站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交集);15:20乘坐出租车,于15:39到达河南科技学院,回到宿舍未再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徐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林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9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检测混采结果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林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东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林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林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8:20乘坐海南到新郑的HU7031航班(座位号50J),11:30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在机场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2:00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乘坐地铁到南五里堡站换乘地铁1号线,于14:00到达郑州东站,14:42乘G6682次列车(8车厢7C)于15:07到新乡东站;后乘坐出租车于16:00左右到河南科技学院,先去宿舍放东西,后去学校隔离宿舍居住,未吃晚饭,未再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林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侯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0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协查函中信息显示:红旗区侯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侯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侯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00左右与同事马某某共乘一辆电动车到牧野区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店就餐,18:55左右独自到CoCo奶茶店取奶茶,后返回胖哥俩肉蟹煲店就餐。20:31结账后两人一起在万达广场闲逛,先后到过匡威、优衣库、瑞尔女装、米乐熊儿童用品店等店铺。21:00左右两人共乘一辆电动车到马某某家(中央伟业小区)北门口,之后侯某某扫共享电动车于21:50到常青藤小区北门口乐汇快递点取快递,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侯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马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1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协查函中信息显示:红旗区马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马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马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00左右与同事侯某某共乘一辆电动车到牧野区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店就餐。20:31结账后两人一起在万达广场闲逛,先后到过匡威、优衣库、瑞尔女装、米乐熊儿童用品店等店。21:00左右两人共乘一辆电动车到马某某家中央伟业小区北门口,侯某某扫共享电动车离开;马某某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马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付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2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关于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流调报告,流调报告显示:红旗区付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付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付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9:35到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店就餐;20:40到三楼自助机抓娃娃,后乘手扶电梯下楼,22:00离开万达广场,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时,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付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3号)

2022年9月17日12:56,接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来的协查函,协查函中信息显示:李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乘密接人员,李某已接种二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李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02从周口乘坐G6682次列车(6车厢12D)于15:07到达新乡东站;被妻子自驾车于15:40接回家中;16:50与妻子骑电动三轮车到河南科技学院幼儿园接儿子回家;19:00至21:00在小区和附近商业街溜达,未进店铺,未接触其他人;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时,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李某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王某周、王某亚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4号)

2022年9月17日11:18,接上级部门推送密接人员信息,信息显示:红旗区王某周、王某亚于9月16日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车厢,为密接人员。王某周、王某亚均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均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均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王某周、王某亚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25两人从周口东站一起乘坐G6682次列车(6车厢)于15:07到新乡东站;后一起乘坐出租车于16:00左右到盛丰美容美发店见客户;停留约一小时后,两人步行到新乡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18:20左右一起到关帝庙文化街老秦记臭烩面馆就餐(桌号31),20:00左右离开餐馆;20:28在忆烟酒鼎店买烟;后返回新乡大酒店房间,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王某周、王某亚上述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梁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5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密接人员协查函,梁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梁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现将梁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9:20—19:30左右到牧野区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就餐;20:20左右离开,乘坐紧挨着胖哥俩肉蟹煲的电梯到万达广场一楼多走路买鞋,停留15—20分钟,然后去优衣库逛街约10分钟;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梁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姜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6号)

2022年9月17日5:04,核酸检测混采结果异常,信息显示:姜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密接人员,姜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将姜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乘坐G6682车(07车厢07F)于15:07抵达新乡东站,准备下车时发现行李丢失,联系07车厢下车口乘务员寻找行李,后看到行李被一女子拿走,向其要回行李;出站后到新乡东站核酸采样点采样,后步行至公交车站,于15:30乘坐9路公交车,至金穗大道新中大道公交站下车;16:40步行回到宝龙国际社区3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姜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杨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7号)

2022年9月17日12:57,接牧野区关于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报告,报告显示:杨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同车厢密接人员,杨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杨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02从沈丘北站出发,乘坐G6682车(06车厢06A)于15:07抵达新乡东站,发现行李拿错,又回到进站口服务台等候,直至17:10拿到行李;17:16打车,于17:30到达新乡学院D08室,后未外出。

9月17日,在宿舍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杨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王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8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协查函,红旗区王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王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40左右到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26桌与高某某就餐,19:55扫码付款离开;之后与高某某乘电梯到2楼名创优品逛街大约10分钟,后离开万达广场;在万达学院街宏力大道公交站坐24路公交车到饮马口站下车;于20:40左右步行到东关街16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在家未外出。

请与王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高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9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协查函,高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高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高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40左右到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26桌与王某某共同就餐,19:55扫码付款离开;之后与王某某乘电梯去2楼名创优品逛街大约10分钟,后离开万达广场;在万达学院街宏力大道公交站坐24路公交车到牌坊经络收放医院站下车;于20:50左右步行回到金谷时代广场3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高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李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70号)

2022年9月17日4:46,接卫滨区关于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报告,我区居民李某某因与阳性人员辛某某在赵有义便民食品店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李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辛某某15:56到赵有义便民食品店购物,16:00至19:00李某某均在便民食品店无外出;19:00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在家未外出。

请与李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罗某某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71号)

2022年9月17日12:56,接上级协查函,罗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车厢密接人员,罗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将罗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乘G6682次列车(06车厢05B)从周口来新乡,15:07到达新乡东站;15:20左右乘9路公交车于15:40左右到医学院站下车,后骑共享单车到易美假日酒店(原瑞升商务酒店),19:00左右到宝龙广场韩盛烤肉海鲜自助就餐,餐后离开宝龙广场见同学邓某后返回易美假日酒店,后未外出。

9月17日,7:00在易美假日酒店餐厅就餐,餐后到新乡医学院南校区第二教学楼2101教室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老师让其到新乡医学院南校区第二教学楼1107教室单独隔离。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罗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赵某某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72号)

2022年9月17日13:10,接牧野区关于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报告,报告显示:赵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同列车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赵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4:42从郑州东乘坐G6682次列车(06车07B)于15:07到新乡东站;15:19与3人拼车坐出租车,在河南科技学院十字路口下车,步行到墨客宾馆附近;15:35步行到晨阳照相复印店打印准考证;15:40步行到墨客宾馆办理入住手续(309房间);16:14乘电梯下楼取外卖(电梯没有同乘人员);21:40离开房间步行去新乡医学院三附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2:23进行采样,22:30左右步行回到墨客宾馆,之后未外出。

9月17日,7:25去宾馆门口好粥道早餐店买早餐(未进店内);7:50办理退房后去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问学楼402教室参加考试,11:20考完试离开;12:19到宝龙钻石公寓一楼蜜雪冰城买饮料,后坐扶梯上楼;12:20左右到宝龙广场喜虾客吃饭,吃饭约1小时;后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赵某某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经开区关于密切接触者王某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9月17日,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新乡市牧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经开区王某9月16日在新乡东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密接。现将王某近期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9月16日8:00左右与一名老师及其他3名志愿者乘坐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迎新大巴前往新乡东站出站口正对面迎接新生。

16:40左右在新乡东站出站口北侧警卫室附近公共卫生间(男)扫码入厕,后在厕所门口椅子上休息约5分钟,步行至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接待处帐篷下,其间曾与几名等待乘客的出租车司机近距离交谈。

18:30左右乘坐学校迎新大巴离开新乡东站返回学校后未外出。

王某已于9月17日10:00闭环转运至经开区平原湖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9月17日、1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高新区关于公布1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号)

2022年9月18日17:04,高新区收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9月15日,确诊病例与高新区人员鲁某某在Z136列车9车厢同乘接触。经过高新区“三公(工)”联合流调组工作人员调查,鲁某某已接种2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曾到过以下公共场所:

9月14日00:04在哈密市火车站乘坐Z136次列车9车厢前往郑州火车站。

9月15日06:32在郑州火车站转乘T50次列车06车厢前往新乡;07:28在火车站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07:33乘坐出租车前往高新区(未能提供车辆信息,07:50付款);08:06在逍遥镇传统胡辣汤馆(振中路店)进餐;09:11在红旗区弘润·新悦城地下超市购物。

9月16日19:36在西大街小吃一条街小老虎布袋馍炸串购买布袋馍;19:51在西大街小吃一条街大吉大利请你吃鸡餐饮店购买炸鸡。

9月17日居家未外出。

9月18日09:00独自骑电动车前往83集团军医院进行核酸检测;09:20在83集团军医院急诊科换药;18:10在高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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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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