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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7月26日0—24时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布如下:
本地疫情:
7月26日0—24时,甘肃省新增确诊病例15例,其中兰州市5例(城关区4例,榆中县1例)、临夏州广河县8例、甘南州夏河县2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兰州市2例(城关区1例,榆中县1例)、临夏州广河县8例、甘南州夏河县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19例,其中兰州市75例(城关区72例,七里河区2例,榆中县1例)、临夏州105例(东乡县61例,广河县44例)、甘南州39例(夏河县38例,玛曲县1例)。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中,有3例从社会面筛查发现,均在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草场街街道1例、城关区张掖路街道1例、城关区铁路东村街道1例)。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由相关市(州)或县(市、区)进行发布。
截至7月26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21例、无症状感染者3229例。新增治愈出院患者37例,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59例。累计出院确诊病例104例,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233例。现有确诊病例417例、无症状感染者2996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境外输入疫情:
7月26日0—24时,俄罗斯—兰州CA910航班无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人。目前,该航班累计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09人;尚有1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隔离治疗。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四十二)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铁路东村街道仁恒国际、张掖路街道大众巷区域(永昌北路以东、张掖路以北、贤后街和城隍庙以西、南滨河东路以南)等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将草场街街道瑞安小区由中风险区升为高风险区;将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张掖路街道大众巷社区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等2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红古区矿区街道新跃社区梅花楼片区(37-41号楼)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嘉园北区7号楼、和平镇和平嘉园北区8号楼、和平镇和平村徐家营社、和平镇薇乐如意园7号楼;西固区陈坪街道新滩社区北滩庄闽兴建材市场及周边区域(一支路以南、北滩油库以北、北滩庄公厕巷道以东、南滨河西路以西)、陈坪街道新滩社区沿沟庄及周边区域(环形东路石化公用工程一部以南、梅陇石材以北、沿沟庄铁路沿线以东、南滨河西路以西);红古区矿区街道跃进街集贸市场等7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四十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东岗街道东片区(东岗东路以北、甸子街以东、南河南路-黄河以南、大西北板材市场以西)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四十四)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大众市场(武都路以北、永昌中路以东、陇西路以西、张掖路以南)区域(除张掖路127号)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安宁区兰州供电公司办公区域(含小二楼)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将安宁区兰州供电公司周边区域(安宁区西路街道九州通西路以北,交大科技园--蓝科嘉苑北侧院墙以南,桃林路以东,枣林路以西) 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四十五)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临夏路街道西城巷社区区域(武都路以北、中山路以东、永昌中路以西、张掖路以南)、白银路街道柏道路区域(白银路以北、中山路以东、永昌南路以西、庆阳路以南)等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平凉路484号、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2036号、雁南街道雁南路区委家属院2122号9号楼、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片区2251-2501号(单号)、雁南街道嘉盛园D区、雁南街道张苏滩工商局家属院、五泉街道红泥沟13-15号(单号);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下沟(东至晏北人家西侧围墙,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五三四铁路专线,北至排洪沟),高新区定远镇珑域西区等9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晏家坪北路回民上沟(东至晏家坪北路216号以西,西至机车厂四区东侧围墙,南至国储五三四处货运专线,北至回民沟下沟以南)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兰州市城关区发布提醒:
去过这些地方,请立即主动报备!
7月26日,城关区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7月20日8:00左右到过双城门礼用鲜生超市,10:10左右到过民主东路商务厅家属院门口金灿便利店和华芯烟酒便利店,10:30左右到过一只船南街119-185号门口红胜商店和利民商店,12:49左右到过南河路水果蔬菜精品店,14:42左右到过伏龙坪街道望垣坪50号附近重庆鲜面店,19:15左右到过元森石榴园2号楼附近超市(微信收款名:汾酒王某),22:25左右到过南河路2620号附近小商店,23:55左右到过南河路联合兴盛超市;
7月21日11:26、15:37、20:46左右到过伏龙坪街道望垣坪50号弟兄商店,12:41左右到过南河路联合兴盛超市,14:20左右到过木塔巷社区菜市场,14:35左右到过红山根昆仑加气站及加气站50米处公共卫生间,15:30左右到过皋兰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老百姓药房,17:25左右到过南河路林峰商店,22:00左右到过南河路林峰商店旁蔬菜店,23:45左右到过南河路联合兴盛超市;
7月22日13:15、21:08、21:14左右到过伏龙坪街道望垣坪50号弟兄商店,15:30-16:10左右到过王府井华联超市;
7月23日9:37左右到过皋兰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老百姓药房,11:26左右到过木塔巷袁记蔬菜店,16:30左右到过木塔巷社区菜市场,16:34左右到过麦积山路与金昌南路交叉口正大优鲜生活超市,17:00左右到过木塔巷袁记蔬菜店;
7月24日11:48左右到过武都路惠仁堂药店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布提醒:
去过这些地方,请立即主动报备!
7月25日,七里河区在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7月19日15:00左右到过八里镇五里铺村幸福养老院核酸采样点;7月20日14:00左右到过八里镇铝型材厂院内核酸采样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来源丨甘肃省卫健委官网、兰州市卫健委官网、城关发布、七里河发布
编辑丨贾彦虎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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