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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介绍,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各地结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严查噪声污染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新噪声法实施首日,浙江、江苏、福建等地查处了7起噪声污染案件,极大地强化了新法的威慑作用。
▲发布会现场
刘友宾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当日正是六五环境日,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积极推动法律实施。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开展“绿色护考”等专项行动。三是强化执法监管。
刘友宾强调,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一是依法落实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责任,逐步改善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
二是完善制度标准。抓紧出台相关标准,制定修订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指导推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噪声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噪声监测评价方法。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队伍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
五是持续宣传普法。增强各类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减少各类噪声排放,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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