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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企业引进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开始了。据了解,按照《九江市优秀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要求,为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从2019年9月18日起,每个月中上旬工作日皆可申报。
申报对象为2018年6月14日及之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在(九江)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补贴标准以申请人实际缴纳首套住房的契税为标准,最多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安家费的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申请人未婚或离异,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共同购房的,申请人和共同购房人在九江无房产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申请人已婚,与配偶共同购房的。申请人夫妻在九江无房产的可以享受政策,但其中一方享受了购房补贴政策,另一方不得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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