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我在陕博拍文物”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陕西历史博物馆

|

2021-10-28 09:12:32

“我在陕博拍文物”

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一、征稿内容

二、征集时间

 

三、投稿格式:

2.不得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 水印、修饰性边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仅可做裁剪、亮度、对比度等适度调整。

3.投稿作品一律用电子文件投稿。照片格式要求是JPG格式,每张不小于1MB。照片请加以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单建文档,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

 

四、征稿流程

2.投稿邮件标题:我在陕博拍文物-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请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3.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将进行集中审核,被采用的作品每周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官方平台展出,并在每月汇总后推荐出优秀作品与公众共享。如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收到回复,则未被采用。

 

五、征集声明

2.投稿作品要求正面、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得含有涉及到宗教问题、种族、地域歧视等内容。

3.投稿作品中不得含有如下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投稿作品中所出现的文字、语言、场景、背景等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对入选作品,并不另付稿酬。所投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及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享有对其进行推广、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6.博物馆内一切拍摄活动均以保护文物、遵守博物馆规定为前提展开。不得接触展柜、展品,禁止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和自拍杆等设备,不得拍摄标有“严禁拍摄”的展品和区域。

7.投稿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陕西历史博物馆

(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编辑:张建 史杨克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写下你的评论

热门评论
{{item.app_user_name}} {{item.news_timestamp}} {{item.like_num}} 赞

{{item.content}}

最新评论
{{item.app_user_name}} {{item.news_timestamp}} {{item.like_num}} 赞
{{++index}}
{{cell.app_user_name}} {{cell.news_timestamp}} {{cell.like_num}} 赞

{{cell.content}}

{{item.content}}

已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推荐

实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