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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莆田市有关部门获悉,为着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培育发展家庭养老服务市场,根据相关规定,莆田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推动将养老服务组织的专业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让老年人在家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首批试点床位不少于300张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通过对老年人的居室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在老年人家庭设置具备机构服务功能的养老床位,并根据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依托专业化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首批试点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00张,试点期限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鼓励各地从老年人口密集的乡镇(街道)中筛选服务对象,以便于试点期间集中化、统一化管理。
■ 确保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
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非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老年人要承诺并参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时限超过6个月。服务机构可开展延伸服务,为有需求的全自理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自理老年人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补贴政策。
各地确定承接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家,一家服务机构承接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和相应的设施设备,设有24小时值班室并能24小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以满足上门服务要求、达到服务质量为原则,具有可提供上门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养老护理员、医护人员、康复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建有能够满足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以及相关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并能按照规定与莆田市养老服务管理智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试点建设床位要适老化、智能化改造
采用“地方财政支持、民政部门指导、服务机构实施”方式,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紧急呼叫设备,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和提供服务的照护机构实现呼叫应答、预警处置。服务机构应在收到呼叫、预警的15分钟内到达老人家中,妥善进行情况处置。通过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穿戴等设施设备远程监测老年人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能基于数据收集分析,实现不少于1项的预警提示功能。
■家庭养老床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
试点期间,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为每人每户1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标准为改造成本的50%,最高标准不高于每人每户2000元,所需费用由市级福彩公益金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服务老年人数量给予服务机构每人每月15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交通补贴每人每月50元),所需费用由市级福彩公益金承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按每月支付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费用分档享受护理补贴,其中:每月支付服务费用不超过(含)1000元的,按30%标准享受护理补贴;每月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000元的,超额部分按20%标准享受护理补贴,总补贴标准不超过(含)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费用由市级福彩公益金保障。护理补贴直接抵扣老年人享受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费用。
对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家庭养老床位进行定期考核验收,试点服务机构成效显著的按考核分数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核分数超过(含)95分的,奖励8万元,考核分数超过(含)90分且低于95分的,奖励5万元,考核分数超过(含)85分且低于90分的,奖励2万元,所需费用由市级福彩公益金保障。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吴伟锋 编辑: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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