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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将各地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准格尔旗入列。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国家能源局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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