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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军风采丨天津市全力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 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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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9:22:57

编者按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落实《实施意见》,加强各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建设,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一支蓝天净土、绿水青山的坚强守卫者队伍,特推出系列案例,分享先进经验,供各地学习借鉴。

当前,天津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污染治理体制机制、工作路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天津市积极对标对表,逐步提升执法装备建设水平,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有力的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一、配强装备、抓培训,强基固本,提升执法能力

完善装备、丰富执法手段。天津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探索科技执法手段、采用新设备、运用新技术,收集污染线索。不断提升在科技治污和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系统、天眼指挥平台、排污许可证监管平台等多个环保领域的信息化平台。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方案,落实配备资金500余万元,先后购置红外线热成像仪、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微风风速仪、无人机、移动执法套装等相关设备240余台套,提升了全市执法装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软实力。

注重培训、规范装备使用。为充分发挥新装备使用效能,天津以知识竞赛为契机,统筹市、区两级执法人员,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建立“每周一训、知识竞赛、专家实训”的系统化培训机制。坚持“每周一训”。先后邀请天津铁路法院法官、行业专家、法律专家等专业讲师,针对《行政处罚法》、在线监测、垃圾焚烧发电及钢铁企业的中控DCS(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专题培训。通过微信小程序配套“知识竞赛”,在每次培训后即时开展对全市执法人员知识掌握水平的评测,快速准确考核各区执法人员参与率和知识掌握程度,考核内容以党建为引领,以执法常用业务知识为主干,引导全市467名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形成“学法、知法、用法”的浓厚学习气氛,选出功底扎实、业务熟练的执法骨干。组织“专家实训”。聚焦钢铁企业现场各个产排污环节和工艺设施,邀请国内钢铁领域行业专家带领执法人员组成实训组,采用边检查边授课的创新形式进行实战培训。在实训过程中,专家就每家企业的排污许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DCS(PLC)系统中控室、烧结车速、转炉吹氧频次、出入库单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对讲解,就上述系统的检查流程和检查重点、盲点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全方位指导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程度。

二、严格执法、重运用,精准打击,取得执法成效

天津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新执法装备,“空中、地面”立体式打击,助力一线执法提升效能。

“空中突击队”——无人机执法已成常规手段,有效提高了对违法行为打击的精准性。2021年7月,根据信访线索,天津市总队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在津冀省界附近通过无人机航拍迅速锁定线索,排查两处疑似点位,迅速启动津冀执法联动机制,将线索与检查结果全部移交疑似点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

“地面巡控组”——走航车监测逐步成为发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的巡逻兵。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自2021年6月份起,陆续接到辖区内某小区居民有关小区周边异味问题的信访举报。由于人工排查存在区域面积大、点位多、效率低等难点,武清区生态环境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会同相关部门采用走航车对小区周边、京滨工业园和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部分地区进行了走航监测,后续将依据监测数据线索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科技支撑、提效能,时时监管,拓展执法覆盖面

“3平台+1系统”实现智慧管控,使执法行动响应更迅速,指挥调度更高效,打击违法更精准。

“工况用电平台”把脉,时时调度。在日常工作中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重视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的分析利用,通过数据分析时段拉长、数据变化前后对比、对配电柜布局进行分析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点位。2021年5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登录排污治污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检查时,收到一条报警信息。信息显示某企业近几日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一直为零,该单位极有可能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锁定目标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其车间EPS保温材料生产线正在生产中,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UV等离子光解净化器灯管开关全部未开启,企业对此行为予以承认。执法人员迅速固定证据,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排污许可证监管平台”问诊,随时检查。积极发挥排污许可证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作用,通过后台筛选线索,发现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氨氮排放总量存在异常。针对该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与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分析计算,该公司2020年实际氨氮排放量超过了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文件的总量限制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查处天津排污总量超标第一案。

“天眼指挥平台”关注,不断核准。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天眼指挥平台分析,发现辖区内某机电有限公司分表计电装置持续报警,按照“三监”(天眼指挥平台监控、管理科室监管、执法支队监察)联动工作机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其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未开启,产生的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北辰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立案程序,现已依法查封了该单位相关生产设备用电设施,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移动执法系统”出方,公正处罚。移动执法系统在自由裁量权幅度内设置了“计算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构成要件确定的情况下,自行判断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类型及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力。通过《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设置不同的裁量因子,确定不同的浮动区间,给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上了一把标尺。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说话”,减少了人为干预。这些科技手段的运用,极大程度地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的靶向性。

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充分运用执法APP、自动监控、无人机、工况用电、VOCs走航监测等高效监侦手段,进一步推进“非现场”执法,提高执法精准性和执法效能。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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