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l.content}}
记者从警方获悉,2021年7月29日,扬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因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统一安排,毛某宁被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提醒大家:心存侥幸,造成病毒扩散,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扬州公安微博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写下你的评论
{{cell.content}}
{{item.content}}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