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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暑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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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19:23:42

福州新闻网7月30日讯(记者 朱丽萍)夏季温度高、湿度大,细菌容易滋生,食品腐败变质速加快,易引发食源性疾病。7月30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暑期食品安全提示: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超过10天的不建议食用。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也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首先,外出旅游就餐要谨慎。要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海产品。

其次,购买食品渠道要正规。烹调食品要烧熟煮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另外,食物储存要科学合理。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生熟食物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超过10天的不建议食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

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处理食物中毒要及时。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责任编辑:马春林】

来源: 福州新闻网 作者:朱丽萍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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