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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托人翻案被“骗”95万,发律师函获退10万 现已报案,对方称8月底退清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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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22:17:33

“我也是病急乱投医,轻信了对方。”近日,成都钟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称,2018年6月,因听信他人能帮自己的一起案件翻案,她被骗走了95万元人民币。她说,她曾多次向对方索要,但对方至今未将钱全额归还,仅在2020年7月向对方发去律师函后获得过一笔10万元的还款。钟女士介绍,她曾想通过诉讼要回钱款,但法院审查认为两人之间的委托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起诉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建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钟女士已经报案。

女子“病急乱投医”

95万托人翻案 案没翻成钱也未追回

钟女士在成都经商,2018年4月其价值千万的一间厂房因涉案面临被执行。“这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但我们不服,就想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钟女士介绍,她在递交申诉材料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名叫岳某某的男子,对方称,可以为她的案件申诉提供帮助,为案件翻案。

钟女士介绍,此前她从未与该名男子有过接触,实际上对对方并不太了解,“也有过担心,他到底行不行”。不过,对方还是取得了她的信任。“他说他认识一些上面的领导,我也看了确实有一些合影,加上厂子马上就要被执行,就病急乱投医,相信了。”

之后,钟女士将翻案的希望寄托在了岳某某身上,并分多次向岳某某转去了共计95万元的翻案费用。记者从转款凭证看到,转账均发生在2018年6月。然而,希望最终还是破灭,“翻案没有消息,最后厂子还是被执行走了。”

后钟女士多次向对方索要钱款,但对方至今未将钱全额归还,仅在2020年7月向对方发去律师函后获得过一笔10万元的还款。

↑钟女士向岳某某转款记录

起诉讨钱未被受理

法院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了追回钱款,钟女士于今年4月向岳某某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沙河市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请求中,钟女士提出,岳某某须返还剩余8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不过,法院并未受理。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本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人钟某某委托不具备委托人资格的岳某某,为其到最高院协调案件申诉翻案,起诉人与岳某某之间的委托不符合法律规定,起诉人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同时,在法院向钟女士发生的案件办理短信中,法院称钟女士的起诉案件“审查不合格”,审查意见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认为,岳某某在收取钱款后并未帮协调申诉翻案,因无法定和约定依据,收取钟女士款项已构成不当得利,在刑事上,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钟女士财物,则已涉嫌诈骗罪。

钟女士介绍,目前她已经向警方报案。

承诺帮翻案者为一企业董事长

称8月底将退还全额款项

5月13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岳某某。其身份为一家集团企业的董事长,在企业网站的董事长简介页面中,岳某某有多项职称和荣誉,简介中提到,其曾获“中国经济优秀人物”“中国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岳某某为一企业董事长

记者就钟女士所述向岳某某求证时,岳某某表示,当初系经人介绍与钟女士相识,自己确曾协助钟女士翻案,并收取了钟女士95万元转账,而翻案最终也的确没有完成。

对于退还钱款事宜,岳某某称此前已经退还了一部分,而对于剩余部份也将会进行退还。“这个钱肯定要退,(今年)8月底就会全部退清。”他称,当初并未承诺能完全翻案成功,只是协助,收到钱款也是交于他人帮忙,但最后没有办成。他需要向对方要回钱款后再退给钟女士。

↑岳某某曾退还1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实习生 张琰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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