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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烟囱高度、排放不达标?看看现场核查情况

听堂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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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19:33:38

近日,有市民反映“双流区黄龙大道二段国玻四路南玻厂是老厂区,烟囱高度不达标,且距离小区太近,晚上作业时排放粉尘,含有重金属和硫化物。要求部门查出该厂净化设施是否达标”。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跟随记者到现场看看。

30日上午,记者会同环保部门专业人员来到位于双流区黄龙大道二段的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逐条现场核查。经了解,该企业主要从事浮法玻璃生产,原料有硅砂、长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芒硝、碳粉等,目前共有3条玻璃生产线和1套熔窑烟气余热发电设备,均在正常生产。

——烟囱高度不达标?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炉窑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5米。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共有3个排放烟囱,高度均为87米,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成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双流支队监察员 李德成:我们接到督办件以后,第一时间到南玻厂检查,核对他的环评执行情况,就是他这个厂是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的,他的这个排放烟囱的高度是符合标准的,总共是87米。

——距离小区太近?

经现场了解,距离企业最近的居民小区是修建于2005年的花样年别样城商品房小区。通过地图测距,花样年别样城小区距离南玻公司用地红线最近距离约400米,距离最近的烟囱约530米。根据环评报告,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符合规范要求。

——晚上作业时排放粉尘,含有重金属和硫化物?净化设施是否达标?

经了解,该企业生产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中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收集后用于回炉使用,废气经脱硝、脱硫系统处理后经87米高烟囱外排。企业为减少排放,累计投入一亿多元用于环保技改,先后安装了脱硝、脱硫等防污设施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传输至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成都市双流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指挥中心,同时通过厂区大门口LED屏播放实时数据。

在现场看到,主要排放物实时数据为:氮氧化物142.74mg/m3,二氧化硫228.49 mg/m3,烟尘16.7 mg/m3。经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对比,均符合排放要求(三者标准分别为:低于700mg/m3、400mg/m3、50mg/m3)。针对重金属问题,企业负责人介绍,因生产玻璃原材料、各环节均不涉及重金属添加物,因此排放物不含重金属。

为了解企业夜间排放情况,记者随机调取了企业夜间监测数据,发现20时-21时排放物最高,分别是氮氧化物186.75mg/ m3,二氧化硫189.09 mg/ m3,烟尘4.73 mg/ m3,均符合环评和国家规范要求。

成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总队双流支队监察员 李德成:它的烟气排放总共有三个烟囱,三个烟囱配套执行了三套污染治理设施和三套在线监测,他的三套在线监测的数据显示都是达标的,而且这个数据是实时传到省市区的在线监测中心,通过我们的检查他们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都是很好的。

下一步,就企业如何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责任,记者对南玻公司副总经理曾庆东和双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彬进行了采访。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庆东:我们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了工艺或设备投入。我们会跟周围的居民沟通,请他们进来到公司去参观我们的环保治理设施和我们整个的生产线的这个状况,我相信他们就会放心,那么我们也会消除他们对我们的一个隔阂。

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小彬:我们会加大企业的执法监察和执法监管,促进企业落实环保的主体责任。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我们企业的治污情况,让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对我们的工作也进行监督。(记者 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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