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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男子醉酒后无法自控 发生离奇醉驾行为

听堂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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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19:06:40

       记者今天从成都交警三分局获悉,2019年4月28日22时许,王某于当晚参加一场聚餐,期间王某大量饮酒。22时40分左右,王某在朋友的搀扶下来到总府路意图打车回家。王某在打车过程中走入机动车道试图拦停车辆,途径该处的一辆白色轿车因避让王某采取紧急制动导致后方一辆出租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王某见有车辆停车后下意识的坐上白色轿车副位并拒绝下车,同时要求该车驾驶员送其回家。该车驾驶员胡某无奈只能与后车一起将车辆移至路边并就交通事故进行协商处理。

      王某趁两车驾驶员下车并在车旁商量之际,突然窜至该车驾驶室启动车辆,并驾驶车辆向后倒车,致使该车再次与后面的出租车发生二次碰撞。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王某满身酒气,醉倒在驾驶室不省人事。民警依法将王某带去医院抽取血样,王某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为269.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随后,交警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在证据补充收集完整后,警方将该案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交警提示: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任何人在任何状态下都应保持基本的克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任何形式的酒驾行为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做到“知敬畏、守法规、拒酒驾”。

记者 康沙;图片 交警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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