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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了解到,《关于开展福州市2020年度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公布,将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展住宅小区和楼宇办公楼物业企业星级评价工作。星级等级为四星以上(含四星)的物业企业将享受到政府部门的激励奖补措施。
据悉,自本周六(1月16日)至2月28日,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在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系统中完成评价相关信息的申报。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将于同期通过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登录系统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的信息审核工作,审核将于3月10日结束。
自3月1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各街(镇)和各社区(村)将通过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登录系统,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符合参评业绩项目的服务满意度和垃圾分类等评价工作。
到今年4月,福州市房管局将在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上公布物业服务企业2020年度星级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住宅小区和楼宇物业服务企业2020年度星级评定结果。(记者 石磊磊 罗丹凌 毛朝青)
【责任编辑:李琳珊】
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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