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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菏泽市跨环堤河16座桥涵设计方案征求意见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1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牡丹区2020-5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现决定征收牡丹区2020-5号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区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贵阳路以东、中华西路以南、居民户东侧以西、万象城小区B1号写字楼以北(最终以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四、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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