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人民号首页,人民号缩略图,人民号logo

性侵怪女生好看?

光明日报

|

2020-09-25 22:12:46

文 | 敬一山

最近有网友爆料,中国美术学院的新生安全知识手册上“性侵产生的因素”的条目里,罗列了7条女生自身的因素,比如,注重打扮,一味追求物质享受;长相漂亮,处事轻浮;胆小懦弱,无力防卫等。

因为过于强调女生自身因素,所以这份手册被质疑宣扬“受害者有罪论”。中国美院对此的回应是,爆料人只截取了一部分,有断章取义的味道。不过,随后也承认,该手册是校园安全处编写,是处理相关案子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并不是歧视女性,在编写过程中可能考虑不周。

中国美院这个回应,显然无法浇灭舆论场的燎原星火,因为这并不是“可能考虑不周”,而就是很明显的认知错误。“受害者有罪论”,在舆论场不知被批评过多少轮,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说舆论早有相当程度的共识——性侵害案件的发生,最主要的原因在施害方。因为太多的案例显示,无论女生穿什么衣服、漂亮与否、会不会打扮,都有可能成为性侵受害者。强调受害方的因素,除了导致二次伤害外,意义寥寥。

如果说普通人有这样的认知,多少还可以理解的话,一所高校竟然公开宣扬此观点,确实让人匪夷所思。正如网友质疑的,这样一份“官方指南”,从撰写到发布,难道没有专业把关吗?但凡是对性侵议题有些了解的,也不至于得出这些三观错乱的结论。

同样荒唐的是,这份手册还提到,学校礼堂、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地方会成为性侵害易发生场所。一个人员构成相对单纯的校园内,这些公共场所成为性侵害易发场所,高校首先应该反思的,是自己的管理问题。

因为这些场所对学生来说,避无可避,总不能不去教室、实验室,不住宿舍吧?可见这种所谓的安全提醒,对于学生毫无意义,而结合对女生自身“因素”的分析,或可推测校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甩锅”,言外之意:出事都是自找的,和校方无关。

当然,这种猜测可能对校方也有些苛刻,还有一种可能是,校方出台这种三观错乱的安全手册,谈不上是要刻意逃避责任,而是一种无意识的敷衍。出所谓的新生安全手册,只是高校行政化管理之下的“例行动作”,拼拼凑凑拿出一本交差,没有人去认真看过内容,校方没有太拿这个当回事,也自以为不会有学生真当回事。

可为佐证的是,有媒体查证发现,这部分内容的首发出处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保卫工作分会组织编写的《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而这本书出版于2007年8月。也就是说,13年过去了,类似糊涂认知没有被发现,更谈不上纠错。这可能是更深层的一种悲哀。

近年来,高校性侵事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舆论关于高校积极介入并进行制度化治理的呼吁也从未停止。本来这部分内容出现在新生安全手册中,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如果这部分内容是关于告诉学生,遇到类似现象可以如何处理、向谁求助、找谁维权,相信会成为广受点赞的典型。遗憾的是,涉事高校用实际行动证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是太过轻浮,无“美”可谈。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更多内容

关注“光明时评微信视频号

关注“光明日报微信视频号

教9岁孩子怀孕知识,早吗?

学生喊楼30分钟,能换来“解封”么?

摆拍被戳穿,尴尬了

文字:敬一山

图片:微博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孙岱 常莹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写下你的评论

热门评论
{{item.app_user_name}} {{item.news_timestamp}} {{item.like_num}} 赞

{{item.content}}

最新评论
{{item.app_user_name}} {{item.news_timestamp}} {{item.like_num}} 赞
{{++index}}
{{cell.app_user_name}} {{cell.news_timestamp}} {{cell.like_num}} 赞

{{cell.content}}

{{item.content}}

已加载全部内容
相关推荐

实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