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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9月25日讯 2020年8月10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2020年7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胶州市洋河商场对标称生产者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酱”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8月11日,执法人员对胶州市洋河商场(胡光胜)、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分别送达不合格报告,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省局提出复检申请, 经复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胶州市洋河商场涉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目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纯芝麻酱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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