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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记者获悉,经研究同意,九江市委组织部发布一则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具体为:
胡吉,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现任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一级调研员,拟晋升为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二级巡视员。
张永生,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一级调研员,拟晋升为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二级巡视员。
肖兵,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现任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拟晋升为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曹光明,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晋升为庐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王迎春,男,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晋升为庐山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张旭,男,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检察长候选人。
王琳,女,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拟提名为县(市、区)检察长候选人。
刘克进,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拟提名为县(市、区)检察长候选人。
徐昱,女,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市纪委监委正科级室副主任,拟提名为县(市、区)检察长候选人。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委组织部干部举报科反映。
举报电话:0792-12380-01。
新余市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记者获悉,新余市委组织部发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具体如下:
胡冰模,男,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仙女湖区委副书记兼市政协驻仙女湖区联络处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李继勇,男,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胡凌云,男,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委副秘书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肖亮,男,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潘小诚,男,1977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彭新明,男,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胡晓晗,女,1976年6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李敏敏,女,1985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团市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
张浪平,男,1976年8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住建局副县级干部,拟任市属国有企业正职;
黄屹东,男,1977年5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委第二巡察组副县级干部,拟任市属国有企业正职;
敖兵勇,男,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拟任县区党政副职;
刘兵芽,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利生,男,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分宜县分宜镇党委书记,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张四根,男,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曾小保,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委党校四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谢忠平,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台办秘书科科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俊,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胡洪光,男,1976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体育局竞训科科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郭荣兵,男,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发改委投资设审科科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简永辉,男,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廖珂丹,男,198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纪委市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李黎明,男,198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新余高新区钢铁产业管委会正科级干部,新钢焦化厂副厂长(挂职),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进法,男,1981年7月生,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环保能源站站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朱小芳,女,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赖立明 ,男,197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科技局计划与高新技术科科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邓勇刚,男,1979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卫健委人教科科长,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陈小花,女,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黎兰芳,女,1971年5月生,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拟任市直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
周海勇,男,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渝水区袁河街道党委书记,拟任市属国有企业副职。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
江西多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抚州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决定任命:
刘俊福为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克胜(女)为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
顾胜和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陶雪华(女)的抚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吴建发的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经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冯哲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冯哲同志任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起计算。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汪长琚同志为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劳动就业局局长职务;
曹细春同志为抚州市公路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公路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
刘俊福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熊小亮同志的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淑华同志(女)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驻闽浙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九江
经研究,决定:
严邦兴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免去其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智敏同志的市城西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上饶
经研究,决定任命:
黄志强、孙德洲同志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丁一同志的上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周平同志的上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所涉企业副总裁职务的任职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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