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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20年8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9月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21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责任编辑:陈颖】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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