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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华北农村现卖土盗土,“平地变盆地”透支的是子孙后代生存空间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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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16:12:18

夜色降临,一台台挖掘机驶向田间地头、河道沟渠。一番轰隆作业,翌日,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沟壑、深坑便暴露在农村大地……《半月谈》报道,最近记者在华北农村调研时发现,部分地区“卖土”“盗土”行为频发,有的“平地变盆地”,不仅造成农民利益受损,还损害了农田和生态。

农村“卖土盗土”留下的深坑 图据半月谈

正如“乡土”一词所指,土是农民生存的依托,类似“卖土”“盗土”的违规行为,危害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会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它会影响正常的耕种和粮食生产,甚至动摇农民长远生存发展的根基。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取土。就程序而言,即便是在合法取土区域采土,需要相关部门审批,也要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毕竟土地是农村的集体财产。

然而从调查来看,采土方拿不出批准文件,被叫停后改成“昼伏夜出”作业;而一些村民代表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他们的签名却出现在了同意采土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这种违背村集体决策流程的操作,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导致一道道深坑和沟壑横亘在耕地上。

土地被盗采盗卖,直接反映出一些农村基层决策之乱。土地本是村集体财产,归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却缺少话语权。卖还是不卖,以怎样的价格来卖,甚至卖土收益的用途,决定权都掌握在少数村干部手中,而违规采土造成了长远损失,最后却还是得由村民来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从报道来看,采土贩卖的利益链上,不仅涉及权力寻租,还存在着基层“九龙治水”式的混乱治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取土要严格审批,这种审批职能,对应着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不过在现实中,针对盗土的乱象,个别地方基层的国土、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都有业务涉及的部门,却以各种理由踢皮球,以至于盗土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

对于破坏耕地红线的行为,监管部门理应在第一时间制止。推诿塞责,放任自流,最终只会加剧农民和采土方冲突,由此导致的基层矛盾,也会留下重大的隐患。

违规采土贩卖带出的基层问题,还不止于此。事实上,一些村干部之所以擅作主张,绕过集体决策的流程,将赖以生存的土卖出去,说到底还是因为经济发展困难,缺少其他的收入来源,以至于不得不用这种功利短视的方法寻求收入。

问题在于,违规取土造成的环境和耕地伤害,需要很大的成本来修复,甚至可能还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用透支生态和后世子孙生存空间的模式,来换取眼前的短期利益,这种涸泽而渔的发展思路,长远来看,只会加剧地方的贫困。

从集体民主决策过程的缺失,到监督治理不力,再到发展思路的偏差,可见,一个采土盗土现象,带出了不少基层问题。以此来看,治理农村的盗土现象,仅仅从严打击盗卖者显然还不够。一方面,农村的治理模式,需要进一步理顺,地方监管、民主决策,都不能缺席;另一方面,对功利化的发展思路,也应该彻底纠偏。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

编辑 黄静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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