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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烟草专卖证却到处卖烟?民警一查果然有问题……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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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1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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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奉贤警方依托“两法衔接”,加强与烟草部门衔接,另一方面加强业务练兵,严厉打击犯罪,连续查处两起非法经营香烟案件。

今年5月初,奉贤公安分局海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走访过程中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一个叫郏某的男子平时行为反常,该男子明明自己不开店,也没有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等,却经常四处经营香烟。

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注意。海港派出所立即就此情形会同烟草部门一起展开调查,于近日在辖区万顺路一住宅内抓获嫌疑人郏某,并当场查获中华、牡丹等卷烟108品牌条,价值2万余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郏某交代了其于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倒买倒卖卷烟的犯罪事实。

同样在5月初,分局金汇派出所也通过群众举报,会同烟草部门,在本市松江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卷烟的犯罪嫌疑人於某,并在其暂住地内共查获各式卷烟575条,涉案价值达10万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於某交代了其于2020年3月初,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进购600余条各式香烟,销售牟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郏某、於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香烟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从事卷烟生产、批发、零售均需领取许可证,且只能在当地有批发资质的烟草公司进货。在此,警方也提醒那些正在从事或想要从事同类非法经营活动的人们,应立即停止不发经营活动,彻底打消念头,合法经营才是发家致富之道。

作者:何易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朱伟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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