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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还需佩戴口罩?官方明确→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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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6:26:22

  5月2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表示,为做好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公众养成经常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加强自我健康防护,提出科学佩戴口罩的指引。

  一、医务人员和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二、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病的患者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

  三、从事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商场、超市、餐饮、酒吧、KTV、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测温验证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托幼、托育、中小学校、福利等机构,应当佩戴口罩。

  五、年老体弱者、患慢性病人员、孕妇等外出时,或需与他人密切接触而又无法确定风险时,建议佩戴口罩。

  六、学校师生上课时,建议佩戴口罩。

  七、户外活动在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八、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可以不戴口罩。

  九、有关行业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环境特点,在卫生专业机构或人员指导下,可制定具体场景下佩戴口罩指引。

  来源:经济日报记者杨学聪

  编辑:王荆阳

  审核:闫伟奇

  主编:王玥

  监制:姜帆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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