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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8日下午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称,《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宁政办发〔2020〕14号)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5月18日消息,据媒体公开报道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号近日发布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该意见从六个方面促进房地产销售,一是实行购房补贴。二是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三是保障网签户子女入学。四是降低首付额度。五是降低贷款利率。六是鼓励企业优惠打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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