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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20个市县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2020年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4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20个市县名单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肇源县
江苏省宿迁市
浙江省金华市、衢州市柯城区
安徽省黄山市
福建省三明市、永春县
江西省宜春市
山东省潍坊市、沂水县
河南省息县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湘潭市
广东省江门市、广州市白云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贵州省兴义市
青海省贵德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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