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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脱贫摘帽后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等问题,囊谦县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则,坚持动态管理常态化,扶贫扶志再强化,帮扶举措持续化,为稳定脱贫加上“保险阀”。
持续攻坚干劲不松,“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摘帽后,坚持脱贫攻坚工作仍然保持热情不变,力度不减,继续落实脱贫攻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责任制,严防“返贫风险”,巩固脱贫质量。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下达脱贫攻坚责任清单,严格考核,保证责任落实。全县扶贫干部始终坚守脱贫攻坚第一线,严守脱贫攻坚八项纪律要求,按时召开脱贫攻坚例会,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不变。县直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认领责任、落实政策,推动工作。
加大扶贫支持力度,“摘帽”不摘政策。保证国家既定的扶贫政策、省州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扶持力度不减,继续完善扶贫政策、加大扶贫投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产业增收机制、就业创业机制、保障兜底机制,助力脱贫攻坚。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同时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光伏发电、产业扶贫等项目,提高贫困户造血能力,补齐农牧区产业短板,为下一步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继续落实帮扶工作,“摘帽”不摘帮扶。进一步抓好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两个帮扶”,充实优化帮扶队伍,提升帮扶力量。全面落实单位包村、领导包带和驻村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两包三到”联动帮扶机制,全县共有69支驻村工作队、69名第一书记、152名驻村工作队员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实现了帮扶对象、帮扶力量、帮扶内容、帮扶过程“四个全覆盖”。每月开展一次帮扶干部学习培训,着力在基层培育一批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打造“永不撤退”的工作队。
强化督查问责机制,“摘帽”不摘监管。通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对全县所有贫困户进行了再走访,重点查看帮扶政策享受情况。坚持“四个书记”一起抓,“四项机制”一起动和“四个同奖同罚”,围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化解、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扎实推行“三级公开”制度,加大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力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巡察监督、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三个一律”,即:一律顶格处理、一律坚持“一案双查”、一律点名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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