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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疫情期间违规收治咳嗽病人,一名男子被批捕!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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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17:03:37

4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犯罪嫌疑人梅某某批准逮捕。经查,梅某某在未取得医生资格的情况下,在疫情期间曾接诊多名咳嗽、咽疼患者。

多次非法行医被查

疫情期间顶风作案

梅某某于2006年从山东某医药大学毕业,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杭州市萧山区开设一家私人诊所,违规接诊病人,分别于2010年、2014年两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关停。后梅某某更换诊所位置,继续营业,再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于2017年8月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梅某某经营诊所之前被卫生部门查处情况


2017年10月,梅某某以其妻子的名义开设另一家诊所,并办理了营业执照,聘请具有医师资格的正规医生、护士前来坐诊。疫情期间,因坐诊医生、护士返乡未归,梅某某在没有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重操旧业,擅自在其经营的诊所内接诊病人,后被卫生部门查获。

现已查实,梅某某在疫情期间接诊病人5名以上,部分病人存在咳嗽、流涕、咽痛等情形,梅某某均系简单查看病人情况后即开方配药,未采取其他有效检验、检查或安全防范措施,部分病人提及梅某某在坐诊时甚至未佩戴口罩。

4月7日,萧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梅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办理中。

“类似本案的一些‘黑诊所’在经营时,往往存在医师不具备资格、消杀措施不到位等多种问题,该类诊所在疫情期间非法行医,极易造成疫情的隐瞒和扩散,继而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加强防范意识,在出现不适症状时自觉前往资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这不仅是对个人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表现。”本案承办人——萧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红华说道。

(来源:萧山检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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