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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敬畏生命!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决!

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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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16:29:37

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人孔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自2019年1月起在上海市静安、虹口区的暂住地从事口腔科、内科诊疗活动,在两次被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后,仍继续从事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期间,他还存在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药品,将医疗废水随意排放、医废物品随意丢弃等情形,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虹口区检察院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

虹口区检察院向区法院诉请判令孔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其在三次行政执法中被查处医疗器械、药品的销毁处置费用。

孔某当庭认罪,表示愿意真诚赔礼道歉,并及时缴付全额处置费用。合议庭在进行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孔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医疗是关系到公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极易引发就诊患者人身伤害。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的支持下,虹口区检察院首次在诉讼请求中提出由被告承担无害化销毁处置费用,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这既是对被告侵权责任的全方面追究,以弥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也是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预防作用,警示警戒更多的非法行医者遵守法律、敬畏生命。(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虹口检察微信公众号)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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