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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君身去 万古长青——深切缅怀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生命的法院干警

人民法院报

|

2020-04-04 20:17:53

  编者按:

  永远也不要忘记,在共和国的英模中,有一群曾为法治荣光而以身殉职的人民法官。

  他们中,有病痛缠身仍坚守岗位的李庆军,有自愿把器官捐给生者的李雪红,有在庭审时突发疾病晕厥而亡的黄学忠,有连开四个庭一头栽倒在家中的吴育海……他们的离去,让我们痛惜;他们的精神,让我们感动。在一个追求司法公正的法治社会,不应该只有对法官逝去的悲伤,更应该有对法官精神的传承。我们在追思他们的同时,要擦干眼泪继续前行。

  天清水暖,清明又至,本报特推出清明节纪念专版,缅怀那些在为人民司法进程中牺牲的法院干警。他们虽已离去,但留下的精神却万古长青。相信在他们的激励和指引下,一批又一批的法院干警定能继往开来,开创中国法治新局面!

  李庆军

  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2014年被确诊为尿毒症后,仍以顽强毅力克服病痛、坚守岗位,2018年9月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54岁。其后,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被中共河南省委追授“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被中宣部确定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先进典型,被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为“CCTV2019年度致敬奖”。

  同事感言:

  理想有两种境界,一种是我实现了理想,另一种是理想通过我得以实现!庆军庭长以其对审判事业的赤诚之心、踏实质朴的法院人生诠释了理想实现的第二种境界。正是因为有庆军庭长这样的榜样,我们才能够满怀信心、一往无前地继续奔跑。

  李雪红

  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因病于2019年11月2日逝世。她逝前遗愿:在生命最后时刻交齐党费;穿着法官服走向另一个世界;丧事从简,将骨灰撒入伴她毕生的玛纳斯河;捐献全身器官。她所捐献的一对眼角膜让两位患者重见光明,赢得崇高赞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追授她“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她“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号召全国法院向她学习。

  同事感言:

  李雪红同志始终对岗位工作充满激情,从不抱怨,埋头苦干。入职27年来,视办铁案为法官天职,主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经她主审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她扎实工作,清廉如水,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本色。

  黄学忠

  生前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2018年11月20日上午,黄学忠在开庭时突发疾病昏厥,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黄学忠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公务员年度考核6次获评优秀。去世后,中共重庆市委追授黄学忠为“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追记其个人一等功。

  同事感言:

  黄学忠同志是一位纯粹的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一身正气,淡泊功名;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敢于担当、心系百姓、关注弱势、善作善成;作为一名法学研习者,他持之以恒,专注调研,笔耕不辍,硕果累累。黄学忠同志无愧是新时代司法审判事业的坚守者和传道者!

  吴育海

  生前系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庭长。自1994年7月进入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现龙华区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驻守审判一线。2019年3月4日,吴育海连开4个庭审理5起案件,下班回家后因工作劳累不幸猝死,年仅47岁。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法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个人二等功,海口市委宣传部等授予“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同事感言:

  爱审判、爱群众、爱生活的育海离开我们了,但我们仍能感到他时时刻刻在身边。因为热爱,才有了工作生活中的勇于担当;因为热爱,才有了名利中的淡泊如水。育海用他二十五载无悔的青春坚守告诉我们——恪守本职、坚守平凡也是无上荣光!

  刘兴群

  生前系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9年2月24日,在因公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殉职,终年54岁。在工作上,他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责任扛在肩上。忠诚履职讲法治,坚决捍卫法律权威。曾被授予“省政法系统优秀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平安本溪”创建活动“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同事感言:

  今天回忆过往的一切,仿佛他还在,他还带领我们冲锋在执行一线,和当事人一起分享执行硕果的收获感和幸福感。他常把“有福”挂在嘴上,身为副院长生活却一直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刚过上“不打地铺”的幸福日子他就走了。草河城中心校及三中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得知他去世的消息时亦痛哭失声。

  徐章俊

  生前系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执行团队负责人。2019年3月29日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心肌梗死抢救无效,于4月4日不幸离世。他的日程总是安排得满满当当,一天恨不得当三天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徐章俊追记一等功。2011年徐章俊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银质奖章。

  同事感言:

  去年的4月4日,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当时的我们,为失去一个好同事、好战友、好伙伴、好兄弟而深感震惊、悲痛、惋惜!但人死不能复生,我们只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擦干眼泪,给生活一个微笑,给自己一个微笑,路还要继续走……

  刘文慧

  生前系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9年9月16日,因在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市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提押手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牺牲。在工作上,她以赤诚坦荡的胸怀,坚守着崇高的司法信念。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三八红旗手”“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同事感言:

  刘文慧不仅具有女性的温柔与细腻,还有男法官一样的气度与胸怀,她将柔情、细致与耐心贯穿在每一个案件中,是新时代法官的榜样。她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勉务实、踏实认真。生活中她阳光灿烂,开朗爱笑。她的去世,让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事,法院失去了一名好法官。

  周海兵

  生前系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流峰人民法庭副庭长。2019年1月25日上午,他在起草法律文书过程中,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3岁。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周海兵忠诚本分、作风扎实、公正廉洁,长年扎根基层,工作在司法一线。他以自己清廉正直的人品,以对法律的敬畏和化解矛盾的热心、耐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同事感言:

  周海兵不管是立案送达、开庭审理,还是文书制作、执行措施实施,都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不管是棘手案件还是紧急任务,他召之即来,任劳任怨,从无二话,是大家最喜欢的办案搭档。在生活上他总是照顾新人,每次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棘手的问题,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新人如何处理。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白龙飞、鲁婧晗

  今日清明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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