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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2号通告称,决定实施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查奖励办法。
以下为通告内容:
为全面推进潜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清零”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攻坚战,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实施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查奖励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潜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经诊断,首次确定为无法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症状的发热患者奖励1000元,首次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患者奖励2000元,首次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患者奖励10000元。(不包括已排查掌握的人员)
二、本通告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至3月2日。
联系电话:12345。
来源:潜江新闻网
编发: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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