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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20日讯(记者 赵晓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今日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交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比例。
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在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此外,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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