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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半岛记者从青岛交通运输服务平台了解到,《非青岛籍出租车驾驶员须知》已发布,全文如下:
非青岛籍出租车驾驶员须知
一、车主(企业或个人)务必做好非青岛籍驾驶员的信息查验登记工作,督促其按规定隔离且无疫情症状后,方可允许其上岗复工;
二、车主(企业或个人)应在非青岛籍驾驶员隔离期内每日两次电话联系隔离驾驶员身体状况,一有问题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问题驾驶员上岗;
三、车主(企业或个人)应在非青岛籍驾驶员上岗前将《疫情防控小贴士》《市民乘坐出租车温馨提示》(见附件)滚动宣贯到位;
四、非青岛籍驾驶员复工上岗后,务必严格落实上述疫情防控要求,车主(企业或个人)应经常性进行督导检查,一有问题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问题驾驶员在岗营运。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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