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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泰安市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明确在疫情处置期间实行人员信息有奖举报。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1月19日后自湖北或途径湖北来泰山区人员(已登记备案的除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线索提报人员每人次奖励1000元。
二、线索举报方式
1、可拨打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组进行举报(电话0538-8625621)。
2、可到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现场举报。地址:泰山区疾控中心二楼(擂鼓石大街123号)。
三、领取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例举报线索奖励。
2、线索确认属实后,到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取现金奖励。
3、线索提报人的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泰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终止之日止。
记者: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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