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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月8日前,所有在售楼盘不得进行销售,房产中介不得开门营业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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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 11:33:57

1月29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房产销售(咨询)和交易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如下:

1、2月8日(正月十五)前,全市所有在售楼盘不得进行房产销售、咨询、展示等活动,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不得开门营业,鼓励通过网络、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待疫情稳定并报经辖区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行进行房产销售或咨询、推介活动。

2、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楼盘销售(咨询)场所和经纪机构门店的巡查监管,发现未按照要求开门营业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不良记录。

3、加强服务大厅等人员相对密集场所的管理,合理控。协调交易大厅各窗口单位,能不见面办理的,推行“网上审核办理”,减少窗口现场办理量,避免人员聚集。每天定时对交易大厅进行消杀。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勤洗手,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存量房业务鼓励预约办理模式,严格控制交易大厅人员数量。进入交易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由安保人员对其体温进行严格测量。实行登记制度,存留房产业务办理人员联系方式、详细住址、记录在窗口活动时间等信息备查。对不佩戴口罩的人员应进行劝离,对发现体温不正常的人员要及时上报防疫部门。

5、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要加强公司内部人员管理,做好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及办公区域消杀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并自我隔离。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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